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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永康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
来源:2exam.com 2010-2-23 编辑:zhoupanyu 【字体:小 大】
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,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浙江省永康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

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,经研究,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考计划和对象

1、招考计划(一)

⑴、职位职数

学科
学段
语文
数学
英语
科学
社会
息技术
学前教育
合计
小学(含学前)
34
35
13
6
4
4
6
9
8
6
125
中学
5
4
8
6
4
3
4
3
3
 
40

⑵、招考对象
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(以2010年2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)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。
2、招考计划(二)
⑴、职位职数

学科
学段
语文
数学
英语
科学
社会
合计
中学
2
2
2
2
2
2
2
2
16

⑵、招考对象
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:
①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(以2010年2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)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;
②部属师范院校(北师大、东北师大、华东师大、华中师大、西南师大、陕西师大)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;
③“211工程”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;
④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、博士研究生。
3、招考计划(三)
⑴、职位职数

学科
学校
小学
语文
小学
数学
学前
教育
合计
山区学校
5
5
 
10
农村学校
2
2
 
4
学前教育学校
 
 
5
5

⑵、招考对象
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(以2010年2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),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(报考学前教育的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。
二、招考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工作服从安排,身体健康。
2、应聘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3、报考招考计划(一)中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学前教育职位的,报考招考计划(二)中职位的,以及报考招考计划(三)中学前教育职位的,均需专业对口(专业对口目录详见附件1)。专业大类按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(1997年颁布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(1998年颁布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(试行)》(2004年颁布)进行审核。
4、报考招考计划(三)中山区学校职位的人员,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。
5、外县市在职国家工作人员,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原为国家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,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、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,以及具有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
三、招考方式和程序
2010年永康市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,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。整个招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。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2月24日—2月25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7:00)。
2、报名地点: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(高川花苑北侧)。
3、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:为当场采集肖像信息,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(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)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,中小学不得兼报。考试设置及收费标准均与自学考试相同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)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、就业协议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资格审查
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考试
永康市201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。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,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0年教师招考录用时有效。
1、笔试。分《教育基础知识》和《学科专业知识》两部分,今年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,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(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,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。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的,作缺考处理)。《教育基础知识》和《学科专业知识》各按50%计入笔试成绩。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17日,上午8:30-11:00考《教育基础知识》,下午14:00-16:30考《学科专业知识》。
2、面试。报考招考计划(二)、(三)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,还要进行面试。
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,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:2的比例划定,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。
报考招考计划(一)职位的考生,其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。
报考招考计划(二)和招考计划(三)职位的考生,其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合成,其中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,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。
(四)体检、考察
考试结束后,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,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,出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。体检标准按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执行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,缺额人数不再递补。
体检合格后,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:1的比例(出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)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进行考察,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,缺额人数不再递补。
(五)录用、公示、签约
1、录用
(1)报考招考计划(一)职位人员的录用:
①、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达到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.3的,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。
②、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相等或少于1:1.3的,按照75%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用。
③、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1-2人时,以考生所在学段(中学段、小学段、学前教育段)全体考生《教育基础知识》考试平均成绩为该职位的最低录用分数线。
各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,最后一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相同成绩人员均予录用。
(2)报考招考计划(二)职位和报考招考计划(三)职位人员的录用:
报名人数如果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,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录用名额。拟录用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,若考试总成绩相同,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。
2、公示
拟录用人员确定后,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签约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将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3、签约
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10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,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,缺额人数不再递补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签约:
1、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,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;
2、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、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;
3、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4、曾以营利为目的,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,被有关部门处罚的,或曾组织、利用迷信活动,扰乱社会秩序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,被有关部门处罚的;
5、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、吸毒、色情、盗窃、贪污、贿赂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;
6、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、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,或受党、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,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;
7、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,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、弄虚作假行为的;
8、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人员,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;
9、未能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,或未能在2010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、成人教育、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;
10、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。
四、就业安排
聘用人员报到后,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各校任教。
五、招考的其他事项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局另行研究决定。本次招考工作坚持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原则,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,做到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1、招考工作中涉及成绩或人员比例等计算的,均采取“四舍五入、保留两位小数”的方式。
2、报考人员中没有相应学科教师任职资格的需在1年内取得,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3、招考工作结束后,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,不再递补。
4、报名情况,资格审查情况,准考证领取时间,考试时间、地点、成绩,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录用名单等有关招考信息均在永康人才网(网址:www.zjykrc.com)、永康教育城域网(网址:www.ykedu.net)公告,请随时关注,不再另行通知。
5、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、永康市教育局。
6、咨询电话:0579-87101355;87101242。监督电话:87101524。
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永康市教育局
2010年2月11日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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